发布时间:2022年6月15日 韶关刑事案件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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犯罪人自动自首罪行是怎样确定
刑法
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,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,是自首。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,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其中,犯罪较轻的,可以免除处罚。
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,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,以自首论。
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,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,可以从轻处罚;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,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,可以减轻处罚。
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,这个自首一般来说是在犯罪,知道自己投案的,这个不是由执法人员逼迫他投案的,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的话,在判处刑罚的时候,会从轻处罚的,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。
交通肇事逃逸自首的处理
在交通肇事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,未等交警到达即弃车离开了现场,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。即便之后再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,但“交通肇事后逃逸”的事实已经成立,不能因后来的自首而否定当时的逃逸事实。但是投案自首的行为符合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的有关规定,虽然不能否定逃逸定性,但并不妨碍对自首情节的认定。法院根据其自首情节,应当依法减轻处罚。
实际上现在交警查案也不是看谁是弱势群体谁就有理,在具体交通事故当中需要对现场进行勘查然后进行认定,而现在许多交通干道上都有监控还原事情的真相并不是太困难。如果对于交通事故认定结果不服的建议咨询相关专业律师,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,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。